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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城市不需要汽车?

  几个月前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完了一本书,是美国理查得·瑞吉斯特的《生态城市》(Amazon),王如松先生翻译的。其中就提到,我们的城市可以更好的与大自然相融合。我们应该而且可以把城市建设的更紧凑,把单位活动空间控制在人步行可以到达的范围内,从而减少对于汽车的依赖;城市的不同部分可以通过设计良好的公共交通来连接。而现在,我们的能源用来驱动汽车,我们的空间用来停放汽车(停一辆小汽车的空间可以停放二十辆自行车),我们的时间用来在汽车上无聊的等待,但其实我们完全不需要这么多的汽车。也许中国人或者很多正在发展的国家的人都会说:你们美国人全都有汽车了,你们有什么权力说我们不需要汽车?这句话虽然说的很理直气壮,但是但我觉得,我们更应该仔细的思考汽车对我们城市的作用。
  偶然看的一期电视节目中提到,新道法(新道路交通法)规定以后汽车撞人,无论责任在谁,都是车主赔钱。这是对西方法规的一种学习。有人就很不明白,为什么完全没有责任也要赔。一开始我也不太明白,觉得可能得解释是人是没有保护的,相对于汽车来说总是弱者,所以法律要保护弱者。现在我想又有了另外一个解释就是:城市是人的城市,人是城市里最重要的东西,所以你汽车撞了人,无论如何都是应该汽车赔。
  回家之后和父亲一块儿出门,父亲提到很可惜自己没有买一辆汽车,并且很怀念原来开拖拉机的时光。他的想法是有了自己的汽车之后到哪里都很方便,想走就走,也不用等。我其实也想去学开车,因为开车对人来说,总是一项可以有用的技能。我们的城市可能不需要汽车,但是他总是有向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因为汽车能满足人和社会太多的需求,对于财富、个人空间、快速移动、经济增长、就业等等各个方面都有。
  巴西的库里蒂巴是生态城市建设者总是要提起的一个城市,这个城市的市长盖莫·勒那是位建筑师,他通过一系列的设计和活动改变了这个城市。建立了有特色而又运转良好的公共交通,进行了一系列改善环境的活动。但库里蒂巴仍旧是一个拥有非常多汽车的城市,而且本地就有不下三个汽车厂。
  断断续续写了这么一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有太多要观察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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