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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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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可惜是从 worldchanging 上看到的消息:Chinese Renewable Energy Law,而不是从国内,我是不大看新闻的。

  《可再生能源法》出台,是让很多人高兴的事情,毕竟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经济团体要开始以法律的的方式关注自己的可再生能源问题了。据说,法律的通过异常顺利,有人说是提前了一年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达到3亿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0%。

  但正如很多外国人所怀疑和关心的一样(worldchanging, monkeysign),国内也有专家指出,现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

概念上,可再生能源确定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而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方式,则被排除在外。

  这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技术状况下,这个法律的通过的直接后果是造成水能的大量发展。但水能这种造成自然水域破坏,自然栖息地改变的能源方式是否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从来就不乐观。但有些人似乎还是不在乎:

据说国家水利局等部门目前极力反对上马水电项目,原因是容易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大量移民动迁会引发社会问题等,此前的怒江、都江堰项目等争论都印证了这一点。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对水电项目则是颇为支持的。
  梁志鹏就表示:”按照我们的观点,水电项目并非洪水猛兽。首先,在哪里建水库、电站都要事先通过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和全盘规划,保证布局科学合理。其次,改变生态环境并不意味着肯定破坏生态环境。第三,水电项目上马后可以拉动地方经济,对移民生活水平不一定就是降低。最后,水电项目没有排放污染,而且即便算上移民安置费,其建设成本仍很低廉。”

(图片来自 RenewableEnergyAccess.com)

On this day/ 某年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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