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意外的大雪纷飞,洋洋洒洒的下了一整天(必有冤情?)。中午Else给我发信说“我们明天去走九八吧”(天津周边的一条穿越线路),我说,这季节,到了蓟县也是一地烂泥。我想,这么大的雪,开车出去转转吧,正好Else在塘沽,他用一餐大虾诱惑了大妈,于是我开着大妈的车就上路了。
中午1点出门,晚上10点回来,下午去天津港转了一圈。行程接近150公里,在路上走了有三四个小时。虽然有雪,最高时速也开到了100迈以上。大虾倒是不怎么好吃。
回到家之后就觉得,我这辈子还是不要自驾车了:带来的痛苦远远高于带来的快乐。记得很久以前Fanyi就说,买车之前,每次坐车的时候都不用管,可以做自己的事情,看自己的书,听自己的音乐;有了自己的车之后,就无法享受这段时光了,总是要精神集中的在马路上移动——开车真的那么有意思么?还记得上次王石到南开来演讲的时候,说,“我在车里看书,一抬头,就看见了商学院的大楼……”,是的,王石是肯定不自己开车的,坐在车上,稳稳的看自己的书,要好出许多。
所以,在“终极的驾驶乐趣”和“阅读和思考的乐趣”之间,我会选择后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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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我一直只是把车当做交通工具
有时候会觉得很方便,有时候又会觉得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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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那是因为你在公路上开车,所以痛苦,如果在千变万化的地形和路况里驾驶的话,会比较有挑战和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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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汽车还是一个昂贵的消费品的时候,有这样心情的人还是很少的吧……现在玩山地车的人都不是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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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变万化的地形中间,我还是倾向于使用自己的腿
我的潜意识中还是认为,像诸如达喀尔拉力赛那样去使用汽车,是一件很罪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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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的穿越险境,汽车就是驾驶者的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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