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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沙聚碳酸酯的一些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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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4月13日)晚上大港那边出了事情,据说老百姓因为中沙聚碳酸酯这个项目,上街了。现在能够在网上看到的消息并不多,有零星的一些照片和帖子。目前能看到政府发了通告,决定暂停项目建设。

这个事件还在发生和发展过程中,但是其中一些网络传播值得注意,在4月13日这一天网络很多论坛上集中出现了一批帖子,文字中存在诸多不清楚之处,但却对事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联想到前一阵因为谣言事件关闭的新浪微博评论,还有东西网最近的一篇《谣言传播九定律》,真的感慨互联网传播是一门功夫很深的事情,就让我们来看看关于中沙聚碳酸酯这个项目有关的两个谣言:

谣言1:防护距离存在谎言!

比如豆瓣论坛中的这一篇《关于大港区聚碳酸酯工厂与居住区的距离(已与西班牙确认)》:

在得知聚碳酸酯工厂奠基后,开始找寻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以确保我们是否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下。
这里我先说明一下聚碳酸酯工厂与居住区的距离。
在中沙对外的宣传文件中这样写到:
项 目环评批复要求:“尾气焚烧炉、催化剂焚烧炉和热油炉应设臵 800m 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装臵区应设臵 400m 卫生防护距离,上述范围 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而本项目边界距最 近居民区 1670m,因此,拟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满足要求。同时, 也远大于西班牙沙比克创新塑料工厂距居民区的距离。
我联系了位于西班牙卡塔赫纳的沙比克创新塑料工厂附近的居民。对方的回复如下:

Hi ,
We are happy to help with these issues and tell you what we know.
Cartagena have a SABIC factory, the environment is good, but we think 1670 meters, between the factory and the living area is very short. Here the factory is 20 km from a city (Cartagena) and 15 km of each other (Alhama de Murcia), although some people may find little closer, but not at a distance as short as 1670 meters.
I hope this information can help you, and if someday you come to Cartagena, or we will Dagang, we can meet.
If you need more help and we can help, please contact us.

Greetings.

Mafi and David.

我简单翻译一下
卡塔赫纳拥有沙比克的工厂,环境还好,但是我认为工厂与居民区1670m的距离太近了,这里的工厂与居民区的距离为20公里和15公里。尽管一些人们住的比较近,不过1670太近了。

与上文相比较,这边给出的文件是1670m远大于西班牙的工厂与居民区的距离,可实际上,为什么是20和15公里。
请问为什么在这上面撒谎。
里面究竟还有多少谎言。
我会经可能联系在工厂里工作的人,以确认具体得消息。
让我们团结起来,保护我们的家园,我们需要的真相。
当然我希望大家冷静下来的找寻信息和资料,当我们拥有足够证据的时候我们将拥有说话权。
还有那些维护个人利益的人们。
当大港区不在了,你们的利益从何而来,你们有压力,你们怕失业,如果这个地方没有了,你们依旧一无> 所有,你们可曾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和后代。
让我们继续找寻真相!
希望大家的转发和支持,因为我们都是天津人

不知道作者是怎么联系到工厂“附近”的居民,因为并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信息,这个“附近”是不是20公里?从回信的内容来看,这个西班牙人的英文可能不好,也就是四六级水平。如果信件本身可以采信,所谓的翻译也存在很大的误导:20 km from a city(距离城市20公里)被翻译成了“与居民区的距离为20公里”。这里面存在很大的发挥空间,中沙聚碳项目距离天津市城区的距离,也有至少20公里。

实际上,位于西班牙的 Sabic IP 工厂,确实是位于Cartagena 和 Murcia 两个城市之间的,处在一个比较偏僻的位置。但是工厂周围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东南侧 1.5 公里的地方就有一个叫 La Aljorra 的居住区,东北侧 1.5 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 Labosillo 的居住区。笼统的说它和城市 Cartagena 的距离,就像说大港聚碳酸酯到天津城区去的距离。1.5 公里这个距离基本上和中沙聚碳酸酯项目到最近的居民区 1.67 公里的距离类似。换个角度考虑,以欧洲的面积和居住密度,根本就不可能与居住区有20公里的距离的。

另外,这篇文章后面提到“这边给出的文件是1670m远大于西班牙的工厂与居民区的距离”,并以此提出“请问为什么在这上面撒谎”,但是,从上文来看,“同时, 也远大于西班牙沙比克创新塑料工厂距居民区的距离”这句话本身就在引号外面的,不是什么所谓的环评批复的一部分,为什么把这个莫须有的罪名套在环评的脑袋上?政府会在一个中国项目的批文中与西班牙项目进行对比么?

图:SABIC 西班牙工厂的位置
SABIC 西班牙工厂的位置

这个工厂不太好找,我在 Google 很长时间才通过 SABIC 员工发表的一篇论文查到了地址,另外有一篇采访中的航拍图可以作为验证,与 Google Map 中的卫星图能够吻合。

谣言2:人畜全完!

网上还流传关于聚碳酸酯项目一个段子:“据网友流传国外曾建过一个类似项目工厂,由于毒气泄露,方圆五公里区域,人畜全完,无一生还。”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事件可能是指1984年的印度博帕尔事件:

印度博帕尔事件1984年12月3日,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因管理混乱,操作不当,致使地下储罐内剧毒的甲基异氰酸脂(光气)因压力升高而爆炸外泄。45吨毒气形成一股浓密的烟雾,以每小时5000米的速度袭击了博帕尔市区。死亡近两万人,受害20多万人,5万人失明,孕妇流产或产下死婴,受害面积40平方公里,数千头牲畜被毒死。

但是这句话本身又没有说清楚哪个“类似项目”,只能说是为了谣言而谣言了。大港的聚碳酸酯项目采用的是“非光气法”,这是很清楚的,因为在博帕尔事件之后,全世界化工行业都受到很大震撼,之后就没有人再用那样的工艺了——所以不会再有“人畜全完”这种事情。

至于更进一步的内容,我还没有查到中沙聚碳酸酯的技术资料。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双酚A(应该是作为中间产物存在,不会大量储存的)存量没有更多了解,就不多说了。

其他

大港地区是随着大港油田的发展一步一步的建立起来的,过去的基础就是一个油田生活区。这个地方过去就有不少的化工项目,有的水平不高,运行维护都不太好,去年也曾经发生过停车吹扫的过程中异味污染的事故,老百姓已经有不少的怨言。平心而论,中沙项目和大港现有项目相比应该还算水平比较高的了。只是这个项目出现在这样一个时代上面,必然要接受这样的考验。希望政府能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把项目技术情况说清楚,把问题点和老百姓交代清楚。

Written by ppip

April 16th, 2012 at 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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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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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信息和数据均来自于网络,主要是新浪专题,没有能够完整的注明出处还望谅解。

镉污染和经济发展

镉是一种平均含量较低的金属,通常伴生于性质比较接近的锌、铜等矿物中。1吨锡矿石中,镉的平均含量为1000克左右(0.1%),一般矿石工业品位要达到至少0.2%才可作为镉矿石开采。镉的用途很多,镉镍合金是飞机发动机轴承的理想材料,镉可以用做电镀防止铁、铜外表腐蚀,镉还可以用做原子能反应堆的控制棒,镉本身呈现黄色,可以在油漆和荧光棒中使用。从20世纪初,镉就开始在工业上得到广泛的应用。

镉是重要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锌、铜、铅矿的冶炼,电镀、蓄电池、合金、油漆和塑料等工业生产。职业人群遭受镉污染的主要途径是吸入,非职业人群镉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食物和吸入。镉是对人体有毒的元素,还是致癌物,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镉在体内的生物半衰期长达10~30年,为已知的最易在体内蓄积的有毒物质。环境史上,上世纪60年代发生在日本富山县的“痛痛病”,是镉环境污染进而导致人体慢性镉中毒的典型案例。患者往往只要轻微移动就出现多发性骨折,最终在痛苦中死去。短时间内吸收大量的镉可引起急性中毒,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日本“痛痛病”的起因是在日本明治初期,三井金属矿业公司在神通川上游发现了一个铅锌矿,于是在那里建了一个铅锌矿厂,洗矿水的随意排放导致伴生的镉金属进入下游的稻田。台湾桃园1983年也出现过大米受到镉污染的事件。而国内,学者抽样调查显示多地市场上约10%大米镉超标,民众几乎无处可逃。(请搜索《镉米杀机》)

广西河池市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重金属开采、冶炼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并在上世纪形成沿江分布的工业格局,为目前冶炼废水随意排入江中埋下了伏笔。有色金属产业每年会给河池市地方政府贡献12.6%的GDP。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整改,前期采矿环节已经相对完善,有色金属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后期的选矿、冶炼环节薄弱。由于矿物开采部分由国家布局,对应的中国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是中直企业,河池市不具有管辖权,对其冶炼部分的布局也不具有控制能力,有色金属集团冶炼部分只有小矿种放在河池市。河池市比较大的南方冶炼厂、和原冶炼厂都是从外地进口原料的民营企业,发展还处于初期水平。河池市在环境管理上的投入一直不足,2006年,河池市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2008年到2009年,曾被因为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被“区域限批”、暂停新项目审批,要求严肃整顿治理,导致河池市用89天紧急建成了一座污水处理厂。

污染报告与政府应急处置

龙江位置图

龙江位于广西中北部,是珠江流域上游的一条支流。依次流过河池市(地级市)、宜州市(县级市,由河池市代管)和柳州市(地级市)。1月15日,河池市环保局接到宜州市环保局报告,反映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常,拉浪电站网箱养鱼出现死亡现象。1月16日,有关方面采集龙江河水样进行检测分析。1月17日,水样化验分析发现,发现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m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80倍。河池市并不饮用污染的龙江河段水,而下游柳州市几个自来水厂的取水口都在柳江上游河段,将影响柳州三百万人的饮水安全。

柳州市1月18日接到龙江水污染的通报,并开始24小时值班;1月22日,柳州市区上游约60公里的龙江柳城糯米滩水电站河段水质镉浓度开始超标,之后柳州立即启动启动柳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并发出号召“打响柳江保卫战”。1月26日,污染团进入柳江河段。

广西1月27日下发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月28日,柳州启动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并已将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和柳州市民供水系统连接起来,如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停水的情况下,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系统将可以为柳州市区供水系统供应取自地下安全的水。同时柳州市商务部门召集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召开饮用水供应协调会,确保市区桶装水、瓶装水货源镉污染事件供应充足。

事件发生后,河池市投入1500多名专家、武警官兵、保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在龙江河设置了5道防线,利用大坝控制受污河水的流量,在5个断面采取放水稀释、投放降解吸附物等措施进行治理,进入柳州市范围内的龙江镉超标可以控制在2倍以内。柳州市设置了三道防线控制污染,第一是在位于柳州市区上游的糯米滩水电站采取投放烧碱和聚合氯化铝等措施,对镉进行絮凝沉淀;第三,龙江和融江在进入柳州市之前汇合成为柳江,龙江的水流量为80立方米每秒,融江的水流量是230立方米每秒,通过控制融江水量对龙江来水进行稀释;第三,在自来水厂准备应急预案,在取水口出现镉浓度超标时进行降低镉含量处理。此外,位于柳州市区下游的红花水电站有约5亿立方米的库容,将大大稀释水中镉的浓度,因此,再下游的柳江河段将不会出现镉浓度超标的情况。

2月17日,龙江水质全线达标,广西官方解除应急响应。

政府的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

从1月15日拉浪电站网箱养鱼出现死亡现象开始,网络上就流传各种关于龙江污染的信息,造成下游柳州市民恐慌性屯水购水,超市内瓶装水被市民抢购。

1月24日,柳州市开始通过网络论坛、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滚动公布水情监测结果,平息市民恐慌情绪。柳州市委宣传部在新浪微博上以“我爱柳州”为名,从1月25日12时开始,每隔几小时发布一次最新水情,通报西门涯、露塘断面等几个主要监测点的镉浓度监测情况。

柳州市应急指挥部信息发布组通过短信发出消息:“只要水龙头拧开出的水,必定是合标的安全用水,请大家放心使用。在控制供水之前24小时,将通过新闻媒体提醒您储存好备用水。”

但是,宜州市环保部门1月15就监测到了污染状况,1月18日河池方面才通报给下游的柳州,1月26日,公众对这一事件广泛知晓时,已是过年以后。尽管柳州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作出了较大努力,仍然不能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

思考

水的污染是非常麻烦的。目前的处置方法是用絮凝剂,把所有超标的镉都沉淀在水库里面。但关于这些被沉淀的镉是否会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缓慢的再释放出来,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可能在缓慢释放的情况下,自来水里面的镉都是达标的,但是这样一个怪物已经被放出来了,再要让它回到笼子里面已经不可能。在日本的镉污染事件中,主体三井金属矿业花费了几十年,也没有全部完成被污染土壤的恢复工作,目前的主要方案是对被污染土壤改变使用性质,不再作为农用。但是我们需要饮用的江水怎么替代呢?

这一次事件里面,处理的官员里面除了环保局长和监察支队队长,其他的被处理官员大都是副职,猜测可能是分管环保的,但是新闻稿里面没有相关信息。环保局长刚刚上任几个月,有一点冤。监察支队队长为自己做了一些辩护,说企业假装没有生产,自己无法发现等等。从河池市环保系统的长期表现来看,在投入和执法力度上面,一直存在缺陷。一个企业即使假装不生产,冶炼企业还是要用电的,周围群众是会有投诉的,不可能这么长时间了,一点都没有发现。这一次调查之后给出了两个肇事企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虽然企业都是有问题的,但是并不足以覆盖此次事件的污染量。其他的违法企业后期怎么处理,能不能给下游百姓一个交代,这需要跟踪。

政府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维护一个好的法制环境,让违法的企业违法成本很高,让合法的企业得到必要的保障。但是现在实践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看见违法的企业不去惩罚,看见合法的企业不去保护,最后导致规则没有人遵守,所有人都会在混乱的竞争中受到损害。民众、企业、政府的关系,还有一个很长期的动态平衡的过程。

Written by ppip

March 10th, 2012 at 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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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污染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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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回答的一个问题,知乎是一个很有趣的问答平台,答案质量很高,不过上面现在做环境保护的人并不太多。

—- 分割线 —-

接到邀请很长时间了,问题太大,不过还是很引人思考的。我对国外当前的环境保护发展现状了解的并不多,对历史的参考不足够的话,对未来预测也不会太靠谱,想到哪说到哪。

总体来说,我觉得,中国的环境污染,不会逃出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也就是“先污染,后治理”的总体模式是无法打破的,这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任何一个“应激-反馈”体系的运动规律,不是理想主义就可以改变的。

环境保护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性问题。而且由于环境污染天然的“外部性”,这个问题比其他产权清晰情况下的问题还要麻烦,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社会发展的程度的要求,比搞经济建设还要高。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类逐渐认识到大工业化对生存环境的威胁,在这种威胁变得非常明显,严重影响到自身生存的时候,就会爆发出解决这种问题的动力。在动力存在的情况下,形成一种可行的代理机制,也就是把分散在每个人身上的环境污染问题,由某种代理机构集中起来,由其去履行推动政策、经济模式的转变。最后在多方谈判、协商的基础上,每个人都放弃或者交出一部分权利,共同调整产业结构,把污染降下来,让每个人都可以活下去。

从社会体制来说,中国从秦始皇暴政二世而亡,到后来摸索出来的独尊儒术,礼义廉耻,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政治体系,用了几百年?简单而暴力、复利式的发展结构,在自然中也是不能持续的,但是人类社会要认识到一种结构的不可持续性,到调整自己的内部关系,把每个人的占有资源、改善生活的理想和冲动,限制在一个相互协调的社会框架里面,并不是一代人就可以解决的。现代社会理解环境污染这个问题的速度,尤其是发达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速度,已经是相当的惊人了,也很能反映民主社会在变革方面的柔性。

美国的环保署是七零年成立的,民间的第一个环保机构也是那个时代建立起来的,前者是政府中对于环境的代表,后者是民众对环境的代表。中国的环保部成立的也很早,七三年,但是前十年只是个办公室;民间环保机构相对来说要晚得多,九四年梁从诫先生成立了自然之友。国内环保部门是挂靠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面的,这样的体制安排比较现实,但也限制了环保部门可以对本级政府的制衡作用。民间机构能够发挥的作用就更小了。所以,最近独立竞选人的出现,对于人大选举体制是一个补充,对于环境保护来说,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只有这样的利益代理机构(个人)的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才有可能被人作为话题,站出来发言;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被推动。只有这个社会里面,各种层面上的利益都有人代理,有人站出来发言的时候,环境问题才有可能更快的被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国家很多现代社会的元素都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环境问题的解决,必然是伴随着这些元素的逐渐完善,而逐步解决的,而且环境问题的解决,很有可能变成推动社会变革的一个发动机——国外NGO(非政府组织),在环境问题出现之前,影响力并没有这么大。只靠改变地方官员的想法,或者只靠环保部门的努力,就像要靠蚂蚁腿绊住大象,是很不现实的。

目前国内环境保护部门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环境污染问题已经相当的严重,但是社会机制还未完善,一个部门推动,空间非常有限。这几年环保部(总局)推出的“流域限批”、“区域限批”机制,强行把地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行利益捆绑,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引起强烈的反弹。我觉得,综合来说,未来中国的环境污染的走向:

  • “先污染,后治理”的历史必然是改变不了的,目前看来距离低谷也还有一段距离。我们这一代人必然要承担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想办法去解决。往大里说,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挑战和责任。
  • 环境污染,和饥荒、战乱一样,必将推动社会变革的出现。有被代理的需要,就会有代理人出现。信息的传播体系、民间利益的代理组织,甚至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金融保险、法律保护,都会逐渐成长,反过来会推动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
    • 就像“环境污染会走向何方”这样的问题一样,环境保护本身在民众中间会被更多的谈论。环境污染事件,像上海康桥铅污染事件这样的,会在民众的自发推动下,不断的被发酵、讨论,在这个过程中,基层的公民组织包括相关的技术力量也同步发展了。他们会成为今后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力量。
    • 环境事件的多发,会引起企业界的注意,反过来会引起他们的重视。就像1984年印度博帕尔光气事件发生之后,化工行业形成了“责任关怀”等很多新的传统,形成了与民众的新的互动。信息的被动和主动公开、应急方案的联合演练,都会成为工业界保护自己而主动进行的工作。
    • 大范围污染事件的发生,必然要求更高层级的政府机构的介入。就像“流域限批”这样的政策一样,对于大型城市圈的空气污染这样的问题,需要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等多部门联合介入才有可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在环境污染继续发生的基础上,政策设计必将更多的向环境保护方面倾斜。
    • 环境污染诉讼案例的持续增多,有可能推动民事司法体系的改善。这个我不太懂,不多说了。

中国人的生存条件一向不好,所以忍耐能力也很高。美国的环境保护运动发轫于《寂静的春天》一书,说的是后院里的鸟叫声没有了,美国人觉得这很不可思议,想想看,中国这一代人什么时候在住宅区里面听过鸟叫,什么时候觉得没有鸟叫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所以我觉得真的不用太乐观,但是综上所述,也不用太悲观。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让我们赶紧行动起来吧!也以此文献给马上就要到来的龙年。

Written by ppip

January 24th, 2012 at 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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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湿地:七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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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海是天津的一个很重要的湿地,属于国家级“天津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中的湿地部分。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我国唯一的以贝壳堤、牡蛎滩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和管理对象的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内外难得的三种不同类型地质体共存于一个行政区划内的特例。

七里海湿地的范围,在七里海保护区里面有一个示意图表达的比较清楚(大图):

七里海地图

具体位置可以参考《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文字)和附件二(图)。大致范围为:

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东自后大安村起,沿蓟塘高速公路向南,经高景庄、杜家庄、立新村、北移民村、清河农场九分场、清河农场南村、宁北矿厂、宁车沽北村至宁车沽西村为东界;南沿保护区原边界折向西北,经宁车沽虾厂、穿唐津高速公路、南淮淀村、北淮淀村,到达北淮淀扬水站,再沿正西方向,经傅家台、造甲城乡养鸡场,至造甲城镇为南界;西沿保护区原边界向北,穿津榆公路、猪头淀东台、四棵树村、潘套村,至青龙湾故道为西界;北沿青龙湾故道向南,经大唐庄渠、大唐庄、东淀至潘庄砖厂,再沿津秦铁路折向西南,经潘庄镇北,至112线国道高速公路,沿112线国道高速公路向东,经潘庄镇南,穿青龙湾故道、潮白新河至潮白新河左堤路,再沿潮白新河左堤路向北,经大海北村、李白庄至张老仁庄,折向东至后大安村为北界。

如果在 Google 地图上看,大概是以下这片区域。环绕东西七里海的,主要是北侧的津榆公路和南侧的津芦南线(目前正在断交修路)。两条路西侧都经过西堤头镇,东侧都通往芦台。


View 七里海 in a larger map

2005年的时候骑车去过一次,那个时候我才刚开始写这个博客。今天又开车去了一趟,七里海周边道路,津榆线、潮白河左堤路和围绕核心区的环绕道路,路况都非常的好,周边景色也很好,开起来非常的舒服。但是西七里海部分就没有什么道路可以进去,如果要看到里的样子,必须要徒步,而目前并没有比较好的徒步路线。如果能够做一些供人们徒步穿过的栈道,让游人既能够访问到核心区,又通过栈道护栏,把游人和景区隔离开来,做到既能够亲近自然,又能够保护自然,或许能够更好。现在的核心区环线修的很好,但是感觉把核心区和周边缓冲区隔完全离开来了,对于水生生物和陆生生物的迁徙移动是有影响的。

Written by ppip

June 12th, 2011 at 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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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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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才知道天津市区北侧还有还有一个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可能是在某个新闻看见的。在百度文库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份《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黑鹳、白鹤、白头鹤等珍稀水鸟,候鸟到访的季节大致是2月份到4月上旬和10月到12月。《天津市生态布局规划方案》中规定的一大片禁止开发区域,大致就是保护区的核心范围,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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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的圆圈就是,箭头指向的是天津市中心城区)

根据网上的介绍,“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武清区东部,北起崔黄口镇南曹家岗路,南至上马台镇王三庄,东到大黄堡乡与宝坻区接壤,西至津围公路与曹子里乡为界,包括大黄堡乡大部,崔黄口镇南半部和上马台镇北半部。地理范围在东经117°10′33″-117°19′58″和北纬39°21′4″- 39°30′27″之间,总面积11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947公顷,缓冲区面积3475公顷,实验区面积3778公顷。2005年9月3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从 Google 地图里面看,大致是下面这个形态(目前我还没有能够找到更详细的图片,向武清区林业局申请信息公开也暂时没有结果。):

Image(3)

Image(4)

三月份的时候,我去了两趟,终于找到网上能看到的那块核心区的牌子。位置在从市区到大黄堡乡的路上(大黄堡洼,从津围公路右转梅丰线,左上良廊延长线),距离大黄堡乡很近。核心区内有大片大片的水塘,但基本上都是人工水塘,几乎不见自然湿地的影子。我去的时候正好有农民把从里面采集的苇草做成方块,据说是供给造纸厂用。

DSC01379
(湿地自然保护区入口)

DSC01382
(核心区内大片的水塘)

DSC01381
(农民们在做草料方块供造纸用)

关于大黄堡,目前我能知道就是这么多了。《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说,5月到10月是大黄堡适宜旅游的季节,朋友们有时间可以去转转~

Written by ppip

May 21st, 2011 at 3: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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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染的土地和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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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约有10%的大米镉含量超标。

2011年2月14日,《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六期刊发《镉米杀机》。“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稻米中超标最严重的重金属是铅,超标率28.4%,其次就是镉,超标率10.3%。”“五年之后的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下称南京农大农研所)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六个地区(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同样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多位学者对本刊记者表示,基于被污染稻田绝大多数不受限制地种植水稻的现实,10%的镉超标稻米,基本反映当下中国的现实。”

中国的土壤污染,南方比北方严重,“中国的重金属污染在北方只是零星的分布,而在南方则显得较密集,在湖南、江西、云南、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方,则出现一些连片的分布。”“让人心情沉重的是,这些污染区多数仍在种植稻米,而农民也主要是吃自家的稻米。不仅如此,被重金属污染的稻米还流向了市场。中国百姓的健康,在被重金属污染的稻米之前几不设防。”

镉米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在1968年的日本富山和1983年的台湾桃园,就出现过大米中镉超标的事件。长期食用这种被污染的大米,会造成人体骨骼中的钙质被镉替代,人的骨骼会变得软化而脆弱,严重的时候,病人非常容易骨折,甚至打嗝、咳嗽也会骨折,整个人会在一个非常痛苦的情况下死去。

日本发生镉污染事件之后,民间团体与排放冶炼废水的三井集团进行了集体诉讼,三井集团负担了污染土地修复和相关的赔偿工作。但是后来也因为经济上实在无法负担,政府实际上承担了修复资金的大部分。即使如此,四十年后的今天,还是有很多的土地没有被完全的修复,或者为了节省资金而转为将农业土地转为工业用途。

在中国,一切还刚刚开始。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周启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国的污染土壤修复的标准及其相关的政策制度还是个空白”。

这样巨大规模的事情,政府如何处置这个事情?更重要的是,全国10%的大米受到了污染,也就是说每天都有10%的人所实用的大米是被污染过的,几十年后,我们都有得痛痛病的危险,我们可以做一些什么事情来救自己???

Written by ppip

March 12th, 2011 at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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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也是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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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西班牙已经立法,规定只要在垃圾桶内的东西即视为国家所有,把垃圾窃为己有将被视为偷窃。所有的垃圾桶上都印着‘市政府’的图案。也就是说,在桶内的任何垃圾都被视为国家财产而神圣不可侵犯。偷垃圾和偷金银同罪,政府还告知市民,看见偷垃圾者举报有大奖。”

查了半天,没有查到这条新闻的出处,实在愚笨。谁能帮忙查一查西班牙到底有没有这个规定?

Written by ppip

February 16th, 2011 at 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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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itiba:快速公众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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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ritiba的快速公交系统是最近在MING上读到的,作为一个环保人士还真是后知后觉。

  Curitiba是巴西Parana州的首府,面积43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在2000年是158万,如果包括大城区,是272万人。

  Curitiba在1943年请一个法国的设计师为自己做过城市设计,但是法国人走的是发展小机动车、大规模搞基础建设的那一套,后来发现政府财政上很难负担。之后由于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Curitiba在1965年重新制定了一套规划,后来被称为Master Plan,在规划上,使得城市在道路沿线集中发展,这样在商业密度、道路效能方面都比较有益。这一套规划的规划师Jaime Lerner后来成为了Curitiba的市长,在任超过15年。为了持续推动城市规划,不被后来的政治家打乱,他建立了IPPUC(Curitiba城市规划研究院),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和实践运营的复合机构。这个机构相对独立,一方面根据城市的发展制定和改进规划,一方面推出实验运营方案测试规划效果,在公众的信任下,使得很多的好的方案能够快速的进入实践。

  快速公交系统现在一般被称为BRT(Bus Rapid Transit),一般是指采用双车厢或者三车厢的大型公交车、采用专用道路或优先路权、快速上落客装置等设施组成的一套公众交通系统。去年MING上面还介绍厦门也采用了这样一套系统,但是厦门采用建设高架桥的方式来解决专用路权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厦门整个城市的天际线和人文氛围。

  Curitiba这套快速公交系统从1974年开始实施,后来经过好几代的进化。一开始的BUS一次能乘坐100人,1992才改进为两节的车厢,一次可以乘坐270人;一开始只有沿着城市南北轴向的一条线路,后来再有其他线路和城市环线;一开始是按照里程收费的,到了80年代线路增加之后开始整合为一个整体系统,建立单一票制,用短途票价补贴长途票价,因为住的比较远的往往是收入更低的人;一开始是作为公营性质存在,80年代随着单一票价实施开始引入私营企业,按照运营里程结算,事实证明整个系统是可以自负盈亏的;90年代开始引入类似地铁站台系统的进站系统,建立封闭的站台,进站时就付费,提高了上下车的速度。类似这样的改进可能还有许多。

  BRT可以看作一个公共交通系统的廉价实现。有一组数据显示,建造这样一个系统,每公里的造价是300万美元,而一个有轨电车系统是800万到1200万美元,地铁系统的造价更是高达每公里5000万到1亿美元。

  国内倒是有不少城市学习这样一套系统,但是能够做到位的很少。天津2004年前后做过一次,现在滨海新区又在弄,我却不知道哪一条线路是真的BRT。北京从2004年开始也引入了这样的系统,但是由于没有专用路权,也没有配合快速公交的红绿灯配合,快速公交和普通的车辆一样都被堵在路上,系统的效能完全发挥不出来。在高峰时为公众交通(可以衍生到普通公车及班车)建立专用路权的线路,是改善城市交通的一个可以尝试的思路。

  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公交系统建设,很多是运动式的,比如天津滨海新区的公交系统,由于行政区域合并,最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相互独立的区域被很多新的公交线路连接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官方媒体和群众也做了很多参与。希望公众和政府在后期能够持续的去改进这样一套系统,使其能发挥更大的效益。

参考:
* APEIS 关于 Curitiba 的案例学习
* IPPUC 官方站点关于公众交通发展的简介

Written by ppip

July 25th, 2010 at 9:24 pm

Posted in Environment/环境

重庆人真的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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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偶然看见这个:《重庆市餐饮业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抽样测算当量系数(渝规审发[2005]6)》,觉得重庆人真是可爱的很。
  首先解释一下。第一,我国有一个《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用于规范各排水主体的排放管理,主要是对69中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进行限制。对于特殊行业,会有每个行业特殊污染物的限制标准;每个地方,根据地方的环境情况,可以设立更加严格地方标准——比如天津就有自己的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但是地方标准都是肯定要严于国家标准的。第二,污水排放有几个很主要的指标,其中之一就是化学需氧量(COD),是水中有机物污染的一个指标。通常在有集中污水处理(比如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兜底的情况下,这个值是<500mg/L;如果直接排放到环境水体,那么这个值要到150以内才行;如果目标水体水质很好,还要远远小于这个值。第三,对于工业污水,量大的话,这个500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对于生活污水,基本上也不会超过,一般在350~400;但是对于食堂、餐饮等行业的污水,就非常难了,混杂着油类、食物残渣的废水,尤其是在饮食高峰时段产生的,如果只是经过隔油池而不是经过生化处理,要达标几乎是不可能,COD在3000~4000是很正常的,上万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么这些超标的小餐馆,怎么办呢?逼着他们都关门?没可能;逼着他们都上生化处理设施?餐馆没有地方,也没有钱,你这样要求,都别干了。
  重庆人的办法真是简单粗暴又直接,就是这个“测算当量系数”,他们借用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里面对超标企业收费的办法,但是这次是把这个东西摆在台面上来说了——既然你都会超标,那就老老实实的交钱吧,两方都省事。比如说重庆人最爱吃的火锅,如果没有处理设施——大概是指隔油池——那么COD就按3707来算,是标准的7.406倍;如果有一个处理设施,并且也经常清理,运行的不错,就按1839来算,是标准的3.678倍。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老老实实把该交的处理费交上,大家都轻松。如果你自家上了更好的处理设施,也可以申请按照自己家的实际值来交钱,不过要额外做监测,麻烦许多。
  我不知道别的城市是不是还有这样的方法,下次有机会再查查。重庆人知道自己都爱吃,所以就不遮遮掩掩的,把该说清楚的事情想办法说清楚,大家都省事,真的很可爱的很呐。

PS. 以后我会在这里写更多和环境有关的东西,这是和我的专业相关的一个话题,原来写的一部分东西在《环境笔记》里。一个是自己没有精力维护两个blog,而且《环境笔记》访问量太低,起不到传播环境信息的作用;另外据称blogger要停止ftp发布的功能,这样《环境笔记》就无法更新了,也只能搬迁到这边来。如果大家对环境方面有什么感兴趣的东西可以告诉我,我尽力去学习。

Written by ppip

February 28th, 2010 at 11:05 pm

[后知后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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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7月(via),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历时三年多,现已基本结束。普查的时间节点是2007年12月31日,跨度是2007年一整年;2007年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测,2008年主要是对一般污染源进行普查,2009年是汇总和收尾。2010年2月9日的时候发布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对一部分数据进行了说明。
  做一次普查是很费时费力费钱的事前。光是普查员数量就以数十万计,比如湖南省的普查员是20071人(via)。耗费的资金则是以十亿计,根据2009年2月18日的新闻“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投入环保普查资金30多亿元,取得了大量的信息资料”。普查对象近600万个,取得普查数据11亿个。总之,这是一个很庞大的工程。
  但是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内容却很单薄,基本上只有总量的信息。“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6万吨,”“二氧化硫2320.00万吨”,这样的数据,能说明什么问题?
  倒是能说明一点点问题,比如化学需氧量总量除以污水排放总量,COD排放平均浓度是144g/L,就算减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消减掉的590万吨,平均值也是116mg/L,低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类排放标准(排入III类地表水,比较清洁的地表水或海洋),略好于二类标准(排入IV或V类地表水,较差的地表水或海洋),只能说是平均下来勉强可以直排,但是水质肯定不太好。另外根据查到的数据,我国江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约27000亿立方米——而现在废水量就到达了2000亿吨,用水量在这个基础上至少还要增加两成以上,也就是人类直接利用的水资源已经接近地表水径流量的十分之一,按照现在的排放浓度,平均到整个径流水平里面去,也能够让中国整个地表水都变得不那么干净。这个意思就是说,现在的污染排放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了,我们的环境对我们的污染物已经没有更多的容纳能力了。
  另外一个就是现在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相对较少,工业加生活总共1081亿吨(覆盖城镇人口5.69亿人),污水处理厂污水年实际处理量只有210亿吨,也就是有五分之四的污水还没有经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处理就排放了(虽然有一部分企业有自己的设施)。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对一些污染程度不太重的污水,进一步的削减其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在工艺上把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削减,到了一定的含量就不太经济了,但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水量大,处理相对低浓度的废水比较经济。而这个从相对低浓度到很低浓度,正是排水水质好坏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水处理行业,还有很大的空间去发展,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但是,正如冯永锋先生所批评的那样,国家花了纳税人好几十亿的money,没理由只给老百姓这么几个数。11个数据,有多少是可以对公众公开的?公众“以研究为目的”,可以拿到多少数据?不要让几十万人的努力落灰,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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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ppip

February 22nd, 2010 at 2:59 pm

Posted in Environment/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