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天:戒烟您有啥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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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今天Feedsky主持人被一个卖“如烟”,哦,不对,是卖“汉草”的家伙拐走了,叫我们做一篇软文方才放出来。于是众博客们提枪上阵,哦,不对,是提笔上阵,誓为主持人小姐拼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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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这个东西,一半是身体,一半是社会,但归根到底是个人精神而已。
  我的身体就不好,各种慢性炎症都有,所以吸烟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学会过,一吸到肚子里面就头疼。原来还喝一点酒,后来都很少喝了。烟酒这些东西,虽然有一时的痛快,最后都是要身体来承受的。原来有个朋友是踢足球的,身体很棒,后来沾上了烟瘾,去一天网吧居然抽了100根,几年后再见他,俨然已经长胖了,没有了当年的威风。当然,我不是要大家都像我一样做个病秧子,只要大家多考虑一点自己身体,不要让它作无用功。
  前一阵见一个江浙的老板,抽了几十年的烟。他就和我说了这样一个事情,当年年轻人上山下乡,大家都学会了抽烟,而且抽的很凶,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在太阳下面干活,唯一能够休息的机会,就是到树底下去抽一根烟。如果你不会抽,你怎么好意思跑到树下面去呆着?于是每个人都学会了抽烟,如此而已,后来就成习惯了,在这里,烟就是一个休息的凭证。还看见很多年轻人作文,写抽烟的原因,无非是见到老板或者陌生人,先递过去一根烟,两人吞吐一番,然后方有开口交流的机会,在这里,烟就是一个沟通的手段。要让这种手段和凭证过时,无非是希望社会文明更进一步——有合理的作息安排,当然不会再去依靠一只烟;有合理的商业礼仪,自然不会再需要一只烟去拉拢关系。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在公共场合全面禁烟了,我们国家想必也不会太远。
  曾国藩年轻的时候受家里的影响,抽水烟抽的很凶,十七八岁就被人称为烟棍。后来受到了师长的训斥,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从此立志要戒烟。还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涤生”,“涤者,取涤其旧染之污也;生者,取明袁了凡之言: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无非从头作人而已。然而年轻气盛,没有坚持多久又复发了。后来又立了几次誓,反复再三。直到十几年后,有一日在日记中写到“自戒烟以来,心神彷惶,几若无言。遏欲之难,类如此矣!不挟破釜沉舟之势,诺有济哉!”,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才算结束,以后再也没有复发。曾氏一辈子,好就好在这个自省的功夫上。不断的反思自己,把自己的过错都记录下来,树立精神,终有一日成功。
  我父亲的年轻的时候吸烟也很厉害,和曾家一样,都是自家种烟叶,又浓又呛,烟瘾很大,半夜写文章抽一地烟头是常事。后来到城里做事,没有了烟叶来源,工资又低,买不起卷烟,于是下决心戒烟。期间倒是有一个办法——抽烟的人口重,没有烟就觉得口中没有味道,于是戒烟的时候经常吃一些槟榔,南方这种东西多的很,用这个东西过渡一下,痛苦会少一些。后期槟榔也要少吃,这种东西也是会上瘾的。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技巧为下,立志为上。有空可以少抽点烟,读一读曾国藩的书。

第11天:上学时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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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头疼,Feedsky的主持人又让我们来接着做暴露狂,姑且写下两件。
  一件是有关于阿国的,此兄甚猛,本科双学位,毕业后找工作不爽,一年后换了一个专业又考了回来。此后发现心脏旁边多了块半斤重的肉,切除,几乎休学,后来见到,依旧威猛。关于他的趣事是这样的:有一日,众人上课归来,阿国也在其中,走着走着大家忽然发现阿国不见了,回头一看,原来他骑在电线杆斜拉的钢索上了。大家同样走路,为何就他骑上去了?
  一件是有关于阿佳的,此兄更猛,毕业之后,转眼间就找了个女朋友,然后飞速f2到美国去了,现在正在美利坚合众国不知道什么地方,据说上次还写信回来,要了一大堆学校的信封要在那边申请学校。有一日,众人吃饭,只见阿佳走到服务台对着服务小姐说,给我来一叠卫生巾。众人爆笑……
  其实关于笑话,有人说了,最典型的还是周星驰在《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面的那个另主人公喷饭的“早上看见肥婆掉进了水沟”。这个普通的句子里面几乎包含了一个笑话所有的元素。肥婆是性别歧视,水沟是幸灾乐祸。相比之下,我的笑话就只有幸灾乐祸了。
  其实这道题也可以用挖掘历史的角度来写,我们看看今天的参赛文章中会不会出这样的一篇。

第10天:不能不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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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今天总算轮到我们的主赞助商出来劫持我们的主持小姐了。只见我们的主赞助商友贴同志灵机一动,把自己公司正在搞的一个活动原原本本的嫁接到Feedsky杯新概念作文大赛上来。于是我们就有了今天的题目“不能不说的秘密”——我们知道,有一群很不幸的参加龟兔赛跑的同学,比如说Caii,早早的就被劫持,需要连续三十天暴露自己的秘密。我们参加博者神龟的同学就好多了,只是偶尔被敲诈一下而已。当然说,偷窥别人的秘密是每个人都有的本性之一,因此网络上才会有那么多不断的点名问答,比如说回答三十个前人的问题,然后再添加一道,点名给其他几个人回答——无非是满足偷窥的欲望嘛!这么正规的拿出来作一个活动,倒是有点过分。

—————— 分割线:今天没有造句了 ——————

  主持人提示:很多“秘密”并非不可告人,只是旁人还不曾了解。噢!我想起来了,我倒是有一个天大的秘密,现在就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D
  这个秘密就是:我有女朋友!
  常看我的博客的人,会发现我的博客上经常出现很多朋友的ID,比如说Analy,Else,Uncle,Goomii,Lascar,Momo,大嘴,大妈,还有很多很多的留言的朋友。那么其中哪一个是我的女友呢?
  猜一猜。Analy,不对,这是我精神导师;Else,不对,这家伙在别处;Uncle,不对,她是叔叔;Goomii,不对,她现在单身;Lascar,不对,他女儿快要满月了;Momo,不对,这家伙在给人写情书;大嘴,不对,嘴巴太大了;大妈,对啦!就是她。为什么叫大妈呢?因为她年纪比我大嘛。
  大妈在哪里呢?其实她已经好多次出现在站点上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比如说,她出现出现在这个对话里:

  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她就是那个ID是Kulala,打扮成母鸡样子(我是打扮成孙悟空的那个),经常喜欢揭穿我的人。还有,她也出现在这个标题背景图里面,这个图我今天用了好几个月(原图),曾经访问过我博客的朋友可能见过。不过里面怎么只有我自己呢?

head4

  啊哈,原来她站在屏幕边上,正好被显示器的框框挡住了,这个是重新站位之后的:

Cut

  看到了?看到了?现身啦。至此,你已经见到了本博主最大的秘密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可以来信交流。

第9天:最理性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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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edsky杯新概念作文大赛进入了第9天,竞争越来越白热化了!今天主持人给出的命题是“最什么的偶像 ”,我本来想写一首长诗,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到压哪个字的韵;转而又想做一篇小说,又在爱情小说和侦探小说之间犯了难;后来想做一篇骈体文或者八股文,想来想去发现自己没学过。还是回过头来写自己最擅长的杂文好了~

—————— 分割线:请用“况且”造句 ——————

  我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虽然我的朋友里面有基督徒,但是大部分都还是和我一样。既然我们不相信上帝,我们或许会把目光投放到那些偶像的身上去,然而,内心里面,我们依旧是不相信他们的。最终能够相信的,无他,只有自身而已。
  客观的来说,偶像就好比一件优秀的产品,一个经典,一个传奇。分析产品的文章告诉我们,一样产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无外乎四点:第一,展示了你的个性;第二,使你找到了一个集体的归属;第三,使你保存一段美好的记忆;第四,给你带来良好的体验。
  比方说,周杰伦吧。周杰伦的歌曲曾经的吐词不清、还有他的中国风,都为追随者们塑造了一种完全个性的形象;着迷杰伦的人千千万万,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同伴;周杰伦的歌声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最后,周杰伦的歌曲真的很好听。他已经满足了成为一个偶像所有的要素,因此,他成为了一个偶像。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同时满足这些要素,其中比较难的,就包括成就一段美好的记忆。芙蓉姐姐的形象虽然深深的刻入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头脑,但那完全不是一个美好的形象;而快男超女们则比较幸运,长达几个月赛程,不断的反复呈现,无数人的投票参与,无不在一个群体间制造了一个可以共同回忆的传奇。
  然而我们依旧是不相信他们的,我们冷眼看着他们。女飞人琼斯终于承认自己服用了禁药,一个偶像倒下了;田亮签了广告合约确被跳水队解雇,又一个偶像倒下了。我们知道总有幸运的人正好满足了这些要素,成为大众心中的偶像,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长久的。刘德华总是很长久了吧?然而我们看着他,又心生一丝寒意。
  很多年以前尼采写了本书叫《偶像的黄昏》,极为难懂。我这一篇会好懂的许多。结论无非是这样的:站的远远的看他们,有什么好的就学着点,不以偶像喜,不以偶像悲。over

—————— 分割线:一辆火车开过来,况且况且况且 ——————

  Analy开始写诗歌,Uncle开始写梨花体,Else开始写“太阳照常升起”体,Only写散文。我也要写点别的才好……

第8天:我最漫长的网上购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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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题目是:“我最XXX的网上购物经历”,大家猜对了,我们的主持人继续被劫持,不过这一次是被一个开网店的家伙给拐走了。为了救回我们pp的主持人,大家继续奋斗~

  话说前几日在hi-pda上面乱晃的时候,看见一个兄弟在抱怨,说自己从美国订了一个数码产品,托朋友转给另外一个朋友带回国。商家发货之后给了他一个FedEx的单号,他一查,立刻晕死过去。原来这个东西是从东莞转深圳发出去的……他的东东从中国跑到美国,再由朋友带到欧洲转交另外一个朋友,最后再带回国内。这样东西在他拿到之前,就已经绕地球跑了一圈了。现代社会,竟然也有如此的喜剧。
  我最漫长的网购经历比这好一点,因为我没有在国外买过东西。那是我去年4月放假回家的时候,在当当买书,等啊等,等了半个月居然还没有寄过来。假期结束,我也回学校了,只好托家人又从家里把这包书转寄到学校。于是这包书从北京跑到湖南,又从湖南跑到天津,拿到手之前,已经跨越了4000公里的距离。当当一直以来送货速度也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直到现在也是这样的,比卓越要慢。
  网上消费有很多的关键点,有三个是特别重要的,一个是物流,一个是支付(现金流),一个是信用保障,网站的制作和相关技术其实是不那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当当的创始人也是一个卖书起家的,他就说,我们其实就是一个卖东西的,不要老是把电子商务这个帽子往头上戴。因此当当在物流上做了很大的努力;支付方面,大城市目前都通过货到付款这种方始解决了。而与另外一个重要玩家淘宝网相辅相成的,一个是各大民营物流公司的兴起(包括外资物流公司在中国的布局),一个是淘宝所开发的支付宝这个支付手段。当然,支付宝不但是支付手段,同时他也起了一个信用中介的作用。
  我最早在Tompda上买一个二手的Palm的时候,还没有支付宝,我就直接把钱打给了卖家,然后坐等卖家把东西寄过来。如果他没有寄过来,我就钱物两空。这种事情我做过好几次。那个时候Tompda上面的大牛们自发出来以个人的信用作为当保,作资金中介,那是一个初创时代的过渡手段,最后终于被支付宝或者paypal这样的大型金融工具所替代。而马云一开始做的阿里巴巴,也就是一个小企业间的信用中介工具。
  有了物流、现金流、信用保障体系之后,我就能够很方便的把钱打给对方,也能够很方便的收到对方寄过来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够使自己的风险得到控制。网络消费,岂有不发展的道理。至于方便的搜索和比价,良好的网站和社区建设,这都是基础夯实之后的事情。
  现在我已经在网络上有过十几次交易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非常快捷的。但提起最漫长的这次经历,总会想起电子商务刚刚起步的那个年代。因此,我要向马云致敬,向俞渝和李国庆致敬,是他们的奋力成长,才有中国互联网的今天。他们造就了这个时代,这个时代也必将给他们以充足的回报。

第7天:何为S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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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edsky杯应试作文大赛已经进入了第7天,虽然不如超男快女那样令人激动人心,但他依旧在这个寒意浓浓的冬天里为我们带来一丝娱乐的味道。比如说今天我们的主办者就被劫持了,给我们出了这样一道似是而非的标题:“没有垃圾信息的幸福生活”,数百人将为这个不明白不白的题目绞尽脑汁做一篇不知所云的长文,以争夺最后的冠军。背后指使者谁?原来是一家做智能手机短信防火墙的公司,他想卖自己的产品而已。正如和菜头所言,“真正黑色的幽默的部分正在这里:一家宣称要向垃圾短信开战的公司,正在制造网络上的垃圾信息。”
  回到标题:何为Spam?Spam就是垃圾信息,最开始是只垃圾邮件,现在含义已经泛化了。Spam一开始只是一种二战时期罐头肉的称呼,大概是Specially Processed Assorted Meat(特殊加工过的混和肉)的缩写,是士兵们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但是,因为打仗的时候这个罐头是少数不需要票据供应的食品,所以天天吃,天天吃,吃到最后大家都恶心的不行。Spam这个词也逐渐用来指代那些令人厌恶的东西。若干年以后,这个词成了垃圾信息的代名词。
  历史上,第一封垃圾邮件据说是1978年由一位DEC的销售代表发出的。而垃圾邮件的大规模发展是在1994年前后。根据最新的报道,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互联网电子邮件用户每周收到的垃圾邮件比例为55.85%。垃圾信息的恐怖在于,制造他的人成本非常的低,对于垃圾邮件,一个人一台电脑,每天就能够发出数以万计的垃圾邮件。
  技术的发展造就了垃圾信息,垃圾信息的消灭最终也需要靠技术的发展去解决。现在,一个集中化的、自我学习的反垃圾系统,往往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的Gmail信箱从04年申请到现在,平均每个星期映入眼帘的垃圾邮件不到一封;我的Blog自从安装了Spam Karma 2插件之后,也几乎没有再受到过垃圾留言的骚扰。对于垃圾短信,今天的背后主使正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公司,如果他尽力了,这件事情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难。
  没有垃圾信息的幸福生活?只需要时间而已。

———— 题外话 ————
1)昨天我有说到Feedsky其实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环,其实垃圾信息又何尝不是?博客们可以比喻为绿色植物,而Feedsky可以比喻为初级捕食者。Feedsky将博客们生产出来的信息收集起来,作为自己生存的营养;但他又将信息传播的便利和增值作为一种营养反馈给生产者。而垃圾信息,可以视为病毒或者是传染病吧。
2)命题作文大赛也有好处,可以学习一下其他人的作文方法。其实一篇好文章,从立意、气势、行文到遣词造句,处处都要好才行。一个月的比赛,也是一个月的成长。

第6天:阿里妈妈问,你博客的第一笔收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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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的时候,阿里妈妈问,博客可以怎么赚钱呢?我辛辛苦苦的给她写了好几条。今天阿里妈妈又发问了,你博客的第一桶金是什么?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个31天主题挑战赛的安排是这样的:每天想着办法让大家暴露自己的隐私,吸引眼球,期间穿插着给阿里妈妈的软文,杀人于无形!
  我博客的第一桶金很简单,是Feedsky给的。那篇文章和现在这篇几乎一样,是一个话题广告,关于六间房。写完那个帖子之后我得了50元。那可是真金白银的50元,只要一个点击,马上就能够转到支付宝帐户上,用于取现或者消费,没有任何的折扣——在这之前其实我有Google Adsence广告,不过只有几美元,估计这一辈子也拿不到手了。之后我又断断续续的写了几篇话题广告,所得不多,到现在也没有超过200元,有一篇还应为链接做错了损失50元,伤心半天。不过这些钱也够一年的空间和域名费用了。
  所以我一直很支持Feedsky的话题广告——即使他脱离测试期之后收要50%的费用——因为相对于广告来说,这是小博客能够拿到的更加直接的收入。不管怎么样,一年写上几篇就能够偿付博客本身的硬件支出。不过,Feedsky最近为了做这个博客挑战赛,估计把软文的钱都放到一起做了大奖,而大部分人又几乎无望拿到。不过,长期的来看,这个也没有关系啦。毕竟只要Feedsky做好了,以后我们总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生物圈,不是么?

第5天:童年的沙坑和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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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话题是童年的游戏,这么隐私的话题其实不好拿到博客上来写啦——至于为什么,我一会另立题目来写。我这个人记忆力并不是那么好,尤其是对于这么遥远的记忆,简直就如人类看自己混沌初开的那一段时间,只能隐隐约约的想起点什么。但人类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喜欢研究自己是怎么来的(其他大部分人都浑浑噩噩的不知道在自己在哪里),估计今天的出题人也有这样的偏好?
  我童年的娱乐很简单,能够想起来的,上小学之前是沙坑,上小学之后是稻田。
  第3天的文章里面我已经提到,对我影响最深的,并不是人,而是沙坑里面的沙子。因为我小时候没做过别的什么,大部分时间里面都是在操场的沙坑里面挖呀挖的。Else同学深情的回忆起沙坑的时候,总是兴奋的说,那个时候多傻啊,两个人从两头挖,挖到最后挖通了,手碰到一起,总要开心半天。我回忆起沙坑的时候就总是想起,我一个人使劲挖使劲挖,因为学校的沙坑深度有限,所以不久之后我就挖了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坑,底部就是砖石。然后我在上上面铺上报纸,用细沙掩盖起来,等待某个人不小心掉下去。结果往往又是没有人掉下去,我自己掉下去了事。下次再来,沙坑又平了,一切还是老样子。
  上小学之后,有了同学,好玩的事情就多了。我的小学在郊区,旁边就是农村,因此最常玩的就是跑到稻田里面去,捉一些青蛙、泥鳅、小鱼什么的,乐此不疲。做过比较牛的事情就是在稻田放水的时候,在田埂间挖一个洞,看着水从这边的稻田流到那边去,又不能流的太多,不然会坏事。另外就是抓到活蹦乱跳的小鱼,沾一点盐,然后就放在嘴里,等它自己钻到肚子里面去。那个时候一块儿玩的伙伴,现在都不知道四散到哪里去了。稻田很多也都不在了,改成了公司或者池塘。
  现在回忆起来,小时候做事情很多都是在重复。不断的挖一个会垮掉的沙坑,不断的到同一片稻田里面去抓同样的小鱼。我们没有被父母抓着背诵四书五经,也没有被迫坐在钢琴或者画板前面,一个普普通通几乎无忧无虑的童年就这么过去了。现在想来,一个简单的童年,是好事呢?还是坏事呢?

第4天:湖南衡阳的美味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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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家乡湖南衡阳的美味小吃,第一要数进步巷的臭豆腐,第二要属八中对面的米粉。
  虽然去年进步影院毁于一场大火,但这丝毫不能影响一旁进步巷内臭豆腐的生意和味道。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请八幺指正),这家臭豆腐应该姓李,在这里做这个摊子也有好多年了。生意很火,明显的就是台上的两口大锅,人家炸臭豆腐只有一口,他家因为量大,所以预备了两口。旁边几个木桶里面摆放着码的整整齐齐的纯黑的臭豆腐块,飘着淡淡的臭味。每一块都是八厘米见方,八毫米厚度(天津的臭豆腐不但不黑不臭,个头也很小)。拿出来,轻轻的放到第一口油锅内,翻炸一阵,随即捞出来放入第二口锅内。直到炸的中间微微隆起,表皮酥脆了,才捞出放在锅边的铁架上滤油。然后按照你买的块数(现在是一块钱三块了?),用一个小小的碟子装上,上面浇上葱姜水,再堆上高高的一堆辣萝卜榨菜。一盘令人垂涎的臭豆腐就做成了,吃上一块保证你爽到不行。进步巷里面还有很多的小吃,有土豆粉、烤鸡翅(我们的鸡翅都是全只的,极大),但是都比不上这家臭豆腐,每次回家,也必要跑过去吃一次。
  这排在第二的米粉,就在我家对面不远,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吃。南方产大米,南方人好吃米粉,但是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做法和风味,而我则特别偏爱我家门口的这家米粉摊位。他家的米粉,水泡的时间刚刚好,入口柔软而又有力道。用一碗很淡的底汤,配上一点点的酱油、香油、葱、肉末,一碗很清淡的早餐米粉就出来了。旁边再配上四个很大的盆,分别装的是拌好的海带丝、辣萝卜、酸豆角、盐菜,食客可以随意添加。吃这样一碗米粉,才知道世界上至真至纯的味道,才会懂得大隐隐于市的快乐。有这样的早餐,再辛苦的一天不也有一个快乐的开始了吗?
  在天津吃过很多的馆子,很多时候都会碰上新的做法、新的材料。然而酒肉过后,却依然会想起家乡的小吃,虽简单,虽丑陋,但却是人间至美的味道。

第3天: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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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我影响最深的并不是人,而是沙坑里的沙子。我从小就住在中学里面,对上学以前的记忆,最清晰的就是一个人在操场的沙坑里面挖洞,仅此而已——当然,我这个暗示可以留给朋友们以后做心理分析,暂且按下不表。让我想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却着实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我从中午想起,想来想去,确实想起来好几个人来,每一个人都在我的生命中刻下了深深的印痕,那么谁是最重要的呢?
  一个名字很快冒了出来,这个人是我初中同学,名叫周顺,现在他应该是一名军人。
  我生在一个教师之家,但是其实和书香门第差的很远,父母的上一辈都是普通农民。别看中学教师们一个个在教堂上教书育人,他们的子女却不见得很好。一则上课实在很辛苦,回到家之后很少有管教的时间;二则如上所述,这些教师往往也就是普通家庭的子女,对于家教,并不比普通父母有更多的心得。因此,虽然我家里堆满了教科书和参考书,但我仍旧是一个喜欢到处玩闹的普通小孩,比起读书来,更喜欢到田间抓泥鳅和青蛙。
  而教我爱上看书的人,并不是父母,而是这个叫周顺的同学。
  那个时候我到他家去,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然而他有自己的一个小房间,书柜上面整整齐齐摆的都是他自己的书——我家的书虽然多,但都是母亲备课用的,自己的却没有几本。而且他看书极为认真,每一本书,都工整的做上记号,写上评语,读完之后都在书架上排列的整整齐齐。和他交谈的时候,他也能清清楚楚的说出来,哪本书的哪个地方他觉得比较好。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原来还可以有自己的书!原来书还可以这样读!原来书是这样的有趣?
  见到他之后,我也逐渐养成了买书读书的习惯,一直到现在。
  后来我想,我能在十四五岁的年纪碰上一个这样的朋友,真的算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虽然我们相交并不深,但是他给我带来的确实是最宝贵的财富。人一生可能收很多很多人影响,但十四五岁的时候,正好有一些独立,但又没有变得完全的固执,因此是最容易被改变的年纪。因而当年洋务派的人,要选择这个年岁的孩童出国学习。我虽没有出国,有此一友,也算是一生的幸运。
  后来我还见到很多很多的朋友,Analy教我思考、Else教我职业、Lascar教我领导、大妈教我平凡。有这么多的朋友,不枉此生吧。